大学政策2200

项目赞助商

大学名称或大学设施的使用直接影响到大学的教育使命和运作. 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当大学预算没有为理想的项目提供足够的资金时,大学的教育使命可以通过使用外部赞助商来实现.

  1. 赞助商可以用来提供校园项目, 但任何包括使用非大学赞助商的活动都必须得到负责机构发展的副校长的批准, 教务长兼学生事务总监, 或主管行政和财务的副总裁, 适当的, 提前安排任何活动.

  2. 当赞助商被用于大学活动时, 负责机构发展的副总裁, 学生事务主任兼总学生事务主任, 或者是主管行政和财务的副总裁, 适当的, 应确保, 在可能和可行的范围内, 大学的教育使命的完整性不会因滥用大学的名称或设施而受到损害,正常的机构运作也不会受到干扰.

政策的历史

政策制订委员会 & 负责人批准进行:

/s/


负责人员



日期


政策检讨委员会批准进行:

/s/


政策检讨委员会主席



日期


行政政策检讨委员会(EPRC)批准进行:

/s/


负责监督执行官



日期


大学法律顾问批准进行:

/s/


大学法律顾问



日期


总统批准:

/s/ 约翰R. 布罗德里克


总统


二零零八年九月八日


日期

以前的版本: December 1, 1988; 二零零八年九月八日